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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防腐剂”只是一种炒作

【摘要】: “不含防腐剂”只是一种炒作   食品生产商不正当的宣传,误导了消费者。某些食品生产商借助某些食品的安全问题,以及社会上一些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缺乏了解,利用广告、媒体和商品标

“不含防腐剂”只是一种炒作   食品生产商不正当的宣传,误导了消费者。某些食品生产商借助某些食品的安全问题,以及社会上一些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缺乏了解,利用广告、媒体和商品标识等各种手段炒作,标榜其产品不含“食品添加剂”,暗示着“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有害或有损人体健康。因此导致人们对食品添加剂的错误认识。   

对此,姜培珍教授强调,食品添加剂本应该是用来保证食品的色、香、味,延长食品的存储时间的,只要按照规定范围规定量使用就是安全的,食品添加剂能够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消费者不应该片面的去认识食品添加剂,一味的认为添加剂只是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 不超过每日允许摄入值食用含添加剂食品不会有害健康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是指“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关键的定义是“对人体健康有影响”。《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的定义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据姜培珍教授介绍,联合国粮农组织及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评估提出了食品添加剂每日允许摄入量(ADI),这个量是指在不产生明显健康风险如急性与慢性中毒的情况下,以体重为基础表示的人一生中每日可能摄入的食品添加剂的量,ADI以mg/(kg体重.天)表示。   

如防腐剂山梨酸ADI值为0~25m(kg体重.天),也就是一个体重50kg的人每天容许摄入1250mg的山梨酸。山梨酸在通常的食品中添加量在千分之一以下,因此要吃1000kg的食品才达到这一数量,而且是天天吃这一数量。所以就算消费者食用了含有防腐剂的食品,也基本上没有可能危害身体健康。因为消费者食用的量没有超过每天允许摄入量的范围。 添加剂滥用引发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法规亟需完善 加工行业中确实存在添加剂超标、超范围、使用过量的现象。据姜培珍教授分析,这种现象主要是由超标、超范围使用以及使用质量不合格食品添加剂比如过期的食品添加剂造成的。   

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不按国家规定标准而超量使用的现象比较突出。姜培珍教授长期从事营养、保健食品与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她回忆说,在从事食品监督工作时,曾在生产线考察发现,一些企业特别是小作坊根本就没有明确的用量标准,也没有精确的定量工具,这些小作坊对每公斤加多大量的添加剂仅靠眼力评估该加多少,这种情况很容易造成添加剂超量。此外,食品添加剂多环节的重复使用也能造成食品添加剂的超标,比如国家允许使用的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在现实中,生产面粉厂添加、销售商添加、生产馒头的小作坊添加,致使最终产品的增白剂严重超量。   

超范围使用也是食品添加剂使用过程一个非常大的违规违法方面,对于一些食品安全用量,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但食品生产者为了达到自己的私利,未能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要求,超范围使用问题较突出。姜培珍教授举例说,上海的染色馒头事件曾经轰动一时,在大家脑子里,总觉得柠檬黄是一个有毒的食品,其实不是这样的,柠檬黄也是一种食品添加剂,面粉中是不能加柠檬黄的,一些不法商家在面粉中加了柠檬黄使得它像玉米馒头,欺骗消费者,这是对食品添加剂的超范围使用。 

食品添加剂作为一种常用的化工产品,从积极意义上来说,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并提高了人类的生活水平。而但消极意义上来说,食品添加剂的滥用将严重威胁人类的健康,由食品添加剂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对人类的发展造成极大的威胁和挑战。政府部门应不断制定和完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并向国外吸取规范食品添加剂方面的经验,并对食品生产厂商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相关执法部门应加大监察执法的力度,发挥监督制裁的作用,并对不法商贩加大处罚力度。www.sgj-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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